1996年10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荣获“自治区乡镇企业之星”称号
2002年9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
2003年11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被九州平台市人民政府评为“2003—2005年度九州平台市AAA级信用企业”。
2004年1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荣获“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光荣称号。
2005年1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被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评为“服务三农最佳乡镇企业”。
2005年5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被九州平台市人民政府授予“九州平台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2006年2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荣获“2005年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型先进乡镇企业”称号。
2008年5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第四次被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联合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2008年12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荣获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联合颁发的“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开拓创新奖”称号。
2009年1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被自治区人事厅、工商局、文明办等单位评为“2007—2008年度文明诚信民营企业”。
2009年11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向九州平台慈善总会捐款50万元作为社区基层建设维稳专项资金。
2010年3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被国家农业部第五次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至2010年1月-2012年6月31日)。
2012年2月,(按交易额)九州平台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及九州平台北园春蔬菜批发市场被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评为2011年度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百强;九州平台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0强;九州平台北园春蔬菜批发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蔬菜批发市场50强;九州平台北园春果品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果品批发市场20强;九州平台北园春农贸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水产品批发市场20强;新疆九州平台北园春副食品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干货调味品批发市场10强;
(按交易量)九州平台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被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评为2011年度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百强及2011年度全国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0强;九州平台北园春蔬菜批发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蔬菜批发市场50强;九州平台北园春果品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果品批发市场20强;新疆九州平台北园春副食品市场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干货调味品批发市场10强。
2012年5月30日,给儿童村捐款20000元
2013年2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经国家农业部第六次监测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至2012年7月1日-2014年6月31日)。
2014年9月,北园春(九州平台)公司经国家农业部第七次监测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荣获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授予的2014年度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百强市场”荣誉称号。
2015年1月,荣获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授予的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30年“突出贡献十佳市场”荣誉称号。
2010年6月,被新疆银行业协会评为2008-2009年新疆银行业“信贷诚信企业客户”荣誉称号。(文件及证书)
2010年11月,经自治区文明委测评复验,继续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10月,被沙区工商局首次命名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2011年10月,被九州平台市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6月13日,荣获沙依巴克区政府授予的“突出贡献企业奖”荣誉称号(瓷奖杯、报纸)
2012年12月,被沙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分别命名为2012年度和2011-201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1“走基层、进万家、送温暖、促和谐”奉献爱心、1200元购买书画作品荣誉证书。
2013年10月,“北园春”商标被九州平台市评定为“九州平台市首届知名商标”。
2014年10月,被市工商局命名为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有证、匾】